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21)36号), 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程,经研究决定,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和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教学名师申报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科技、人才、创新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深度理解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强化创新创业思维,激励广大教师主动投身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持续引领我省高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创业教学名师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讲授创新创业类基础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课程、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课程以及其他创新创业相关课程等。
2.深度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新型人才培养改革的重 要意义,深度理解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系统接受设计思维、精益创业等思维训练,将教练、引导等辅导技术,混合式、项目式等教学方法和基于学生高水平成果的非标准化评价用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3.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聚焦专业教育、科研训练、 产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围绕创新 创业基础、专创融合、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等课程开展研究与实践,指导大学生参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实践。
4.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等取得高水平成果,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5.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科技、人才、创新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聚焦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持续推进人才培养理念革新、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和培养质量评价转变,持续探索创新创业新型人才培养路径。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深度理解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系统掌握设计思维、精益 创业等思维模型,熟练使用教练、引导等辅导技术和项目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开展基于学生高水平成果的非标准化评价。 同时,熟悉国家政策和行业动态,具有敏锐的趋势判断力、市场洞察力、项目识别力,在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聚焦校企协同创新、学科交叉创新和创新创业实践,积极引进行业企业专家、知名科学家、风险投资人、创业成功者,校内外结合、跨学科融合组建师资导师团队,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支撑学生开展体系化的创新创业实践。
3.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主动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基于人才成长规律,系统开设创新创业基础、专创融合、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等课程,将专业教育、科研训练、产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申报原则
1.为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分享,允许跨校联合
申报优秀教学团队,但应明确以一所牵头高校名义申报。
2.原则上除全国“互联网+”大赛获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外, 同一年度、同一教师不得同时申报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作为 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企业导师人数一般不超过30%。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报送,合理规划和布局本学院申报工作,初选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至创新创业学院。
2.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资格复查并聘请专家评审,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择优确定创新创业教学名师3人和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3个。
各学院于通知发布之日起组织学院教师及教学团队进行申报。
于9月22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hbuncxcy2020@163.com。
联系人:杨春晖 电话:2370018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2.2023年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和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汇总表
3.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推荐表
4.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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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