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21)36号), 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程,经研究决定,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
各高校可围绕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与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师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探索与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构建与运行机制、创新创业赛事与教育教学改革融合等方面,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项目管理
1.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申请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 (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申报(全国“互联网+”大赛获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除外)。
2.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从批准立项的月份开始起算。 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研究计划、人员等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因 特殊原因需调整,请填写《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
究与实践项目调整申请表》,并报省教育厅审核。
3.完成项目任务后,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研究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向学校提出结项鉴定申请;学校再根据实际情况向省教育厅提出集中结项的工作计划。省教育厅不直接受理项目主持人的结项鉴定申请。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项鉴定时应提供《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
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报书》、成果附件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报送,避免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项目入选。合理规划和布局本学院项目申报。初选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课程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至教务处。
2.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资格复查并聘请专家评审,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择优确定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7项。
各学院于通知发布之日起组织学院教师进行项目申报。
于9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hbuncxcy2020@163.com。
联系人:杨春晖 电话:2370018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3.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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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